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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发《2019年甘肃省贫困听障儿童 救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柳科学
    2019-04-23 07:44:59   转载
      关于印发《2019年甘肃省贫困听障儿童 救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南扶贫  昨天距离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仅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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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22关于印发《2019年甘肃省贫困听障儿童 救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贫困听障儿童救治项目,帮助更多的听障儿童获得救治,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2019年甘肃省贫困听障儿童救治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9年甘肃省贫困听障儿童救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使更多的贫困听障患者得到救治,提高听障患儿生活质量,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实施甘肃省贫困听障儿童救治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发现新生儿中的听障患儿;筛选符合手术条件的患儿;为120名贫困听障患儿实施人工耳蜗手术及言语康复;对开展听力筛查、诊治的医护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对患儿家长开展家庭听力言语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提升市县级听力诊断水平,建立11个市县级临床听力诊断中心。
      
    二、项目实施及部门职责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兰大二院具体实施。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人工耳蜗和临床听力诊断中心相关设备的政府采购,组织听力筛查及诊断相关技术培训,开展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加强标准化县级听力医学诊断中心和听力康复中心建设,并对照甘肃省县级听力医学诊断中心和听力康复中心建设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兰大二院与人工耳蜗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协调供货、付款事项。负责项目管理、听力筛查与诊断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督导检查等工作,对确诊符合手术条件的患儿进行救治、随访,对患儿家长开展术前、术后康复知识宣传及康复训练,指导市县级医疗机构加强标准化听力医学诊断中心和康复中心建设。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贫困听障儿童救治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规划设置辖区内听力医学诊断中心和听力康复中心。皋兰县、平川区、秦安县、古浪县、山丹县、华亭县、玉门市、岷县、成县、广河县、卓尼县等11个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本县纳入当年听力医学诊断中心和听力康复中心建设计划的医疗机构与设备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及供货、付款事项,按照《甘肃省县级听力医学诊断中心和听力康复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加快县级听力医学诊断中心和听力康复中心建设进度,并组织完成项目的初步验收。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目标人群的筛选,并将筛选出的目标人群报至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听力筛查及阳性患儿的转诊工作,及时上报信息,并对手术患儿康复情况进行跟踪随访。
      
    三、经费管理
      
    省级财政项目资金2000万元,向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下拨1395万元,用于采购人工耳蜗、手术器材及相关培训等;向11个县级听力医学诊断中心和听力康复中心各下拨55万元,用于相关设备和远程会诊系统采购。人工耳蜗及相关设备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招标,各项目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并组织验收付款。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中使用的人工耳蜗装置由项目免费提供,其他实际产生的医疗救治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报销。新生儿听力筛查费用按有关规定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费用报销。
      
    各项目有关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大对项目实施以及救助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以便更好地支持项目实施。要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耳鼻咽喉科实际情况进行调研,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申报县级听力医学诊断中心和康复中心建设,并配合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全省市县级听力医学诊断中心和听力康复中心规划设置。同时,督促已纳入中心建设规划的县级医疗机构(2017-2019年列建县级听力医学诊断中心和听力康复中心的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1)加快标准化建设进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
      
    (二)各听力筛查机构要全面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初筛时(出生后48小时)用OAE(DP)(耳声发射仪)进行检查,初筛通过者42天时再用AABR(脑干诱发电位仪)进行复筛,初筛未通过者42天复查时要用OAE(DP)和AABR两种听力筛查仪同时进行,并填写《甘肃省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表》(附件2),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筛查情况报送所在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于每月15日前汇总上报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于每月20日前汇总上报甘肃省临床听力障碍诊疗中心(兰大二院)。
      
    (三)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对照《甘肃省贫困听障儿童救治项目救治对象筛选条件及标准》(附件3),将经筛查符合救治条件的患者及时转诊至甘肃省临床听力障碍诊疗中心进行确诊,转诊时需填写《甘肃省听力筛查转诊单》(附件4),并告知家长听障儿童救治及康复有关注意事项。为方便患者,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转诊时务必与兰大二院进行预约,并告知患者于预约时间前往兰大二院进行确诊。
      
    甘肃省听力障碍诊疗中心确诊后,对于需要接受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治疗的患者由其家长填写《人工耳蜗植入救治申请表》(由甘肃省临床听力障碍诊疗中心提供),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家庭经济收入证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证明或新农合医疗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等手续,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序住院治疗。同时要将《儿童听力诊断登记表》(附件5)及时通过各相关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反馈至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各相关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定期跟踪随访,掌握患儿后期康复情况,并将《贫困听障儿童救治项目患儿随访登记表》(附件6)及时汇总上报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及时上报兰大二院;兰大二院根据随访情况对患儿进行康复干预。
      
    五、评估考核
      
    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后,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考核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考核组通过实地督导检查、家长日常随访、动态效果追踪等形式开展评估检查,确保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兰大二院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具体内容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联系人: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   文艳琼   0931-4818160
      
    省听力障碍诊疗中心   段  磊   0931-8942310
      
    省临床听力障碍诊疗中心预约确诊QQ号:1311763655
    监制:白学兵         审核:田玉云
    编辑:焦海娟         来源:脱贫攻坚看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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